精密鑄件表面質量內容分析如下: 1.鑄件表面粗糙度應符合GB6060.1鑄造表面粗糙度比較樣塊的規定。 2.鑄件需拋光加工的表面按GB6060.4的規定執行。 3.鑄件需噴丸,噴砂加工的表面按GB6060.5的規定執行。 4.鑄件不允許有裂紋,欠鑄,疏松,氣泡和任何穿透性缺陷。 5.鑄件不允許有擦傷,凹陷,缺肉和網狀毛刺等腰三角形缺陷。 6.鑄件的澆口,飛邊,溢流口,隔皮等應清理干凈,但允許留有痕跡。 7.螺紋孔內起始旋入四個牙距之內不允許有缺陷。 8.在不影響鑄件使用的條件下,當征得需方同意,供方可以對鑄件進行浸滲和修補(如焊補,變形校整等)處理,經修補處理后的壓鑄件應做相應的質量檢驗。 9.鑄件內表面表面粗糙度為:25um。 10.鑄件非加工表面及加工后表面,允許有: